一、招生学科
学术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专业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人工智能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5.须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6.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8.考生外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CET-6≥425;
(2)IELTS≥6.0;
(3)TOEFL≥80;
(4)GRE≥300(新);
(5)GMAT≥650;
(6)WSK(PETS-5)考试合格;
(7)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全日制学习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或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8)其他语种:仅限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其中第(1)-(8)项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
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外语水平满足条件。
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9.补充条件。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1)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符合报名要求。
2)学位论文进展顺利,并经硕士导师签署预期进展意见。
3)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发表或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其他科研成果、科技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其他突出学术成果。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往届生申请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
2)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
3)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至少发表1篇与学科方向相关的高水平期刊(会议)论文(期刊要求为中文核心期刊或入列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的非预警期刊或各个学位分会认定的高水平论文);
4)参与出版一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5)在工作岗位取得其它与报考学科方向相关的突出代表性成果(提供佐证材料供审查认定)。
三、报名流程
(一)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网上报名时间:3月2日—3月20日12:00
修改网报材料时间:3月24日9:00—3月2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24日9:00—3月31日12:00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1)。考生须于2023年3月2日—3月20日12:00期间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网报系统上传以下第1-7项报名材料,并与第8-10项纸质版材料于4月5日前邮寄至学院: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选择最长时限),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硕士学位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
5.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拟报考导师推荐信(样例见附件2),导师需明确推荐意向,并亲笔签名。(报考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字,将原件或扫描件转给考生)。
9.科研计划书(样例见附件3):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一具体项目(但不限定为将来博士期间开展的研究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其中近五年的英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字数不低于5000字。科研计划书提交前须经报考导师审阅,导师要签署评阅意见。为保证科研计划书撰写质量,请各位考生联系导师提前启动准备工作。
10.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二) 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
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报考材料并提交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考生需于3月24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需同时查看外语是否免考),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3月27日24: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3月31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
2.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网报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复印件(其中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需原件)按网报上传顺序排序,并与拟报考导师推荐信、科研计划书、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于4月5日前邮寄至银河6163线路检测,所有报考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用件。
邮寄方式:EMS或顺丰
邮寄备注:银河6163线路检测“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西北工业大学银河6163线路检测145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1208
3.外语水平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
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考试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
考试科目:外国语
考生请于4月5-7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至少提前一周通过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和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向广大考生公布考试相关事项,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学院审核。
由学院资格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所填报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认定,重点对考生英语水平、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论文、专利、标准、各类竞赛获奖和科研计划等进行评议,并按各项申请材料的权重打分。各学科考生按照材料评议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评议成绩不足60分的不进入后续综合考核环节。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考生报考总体情况研究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数,并报研究生院核定。
四、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
面试考核。综合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考核
考核方式:题库随机抽取考题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思想意识、政治态度和法纪素养等,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考核方式: 自我介绍+专家提问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语专业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专业能力考核
考核方式:每位考生学术成果汇报10分钟,专家质询1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科研计划(根据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科研能力和水平以及发展潜力等,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考核总成绩
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10%+外语水平考核*20%+专业能力考核*70%。
五、录取
各学科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依据报考学科招生指标数,按考生排名顺序依次录取。综合考核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六、信息公开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过程中,学院确保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复试前,对申请考核复试方案、参加综合考核考生信息等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复试结束后,对总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监督与复议
招生期间学院保持申诉渠道畅通,设立如下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电话:029-88431208
电子信箱:madan@nwpu.edu.cn
银河6163线路检测
2023年3月1日